零食鎘含量僅低於海鮮 議員倡規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1/09 20:33

最後更新: 2018/01/09 20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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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立法會討論政府建議修例,調整食物中金屬含量的標準。有議員批評當局即將提出的修訂建議未有涵蓋「零食食品」和「糖類及甜點」 類別,多名議員則不滿食米鎘含量上限由 0.1 毫克放寬至 0.2 毫克。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,政府於2013年初曾發表《香港首個總膳食研究:金屬污染物》的報告,當中「零食食品」的鎘的平均含量為每公斤120微克,僅次於「魚類及海產製品」,而「糖類及甜點」鎘的平均含量每公斤也有39微克。然而,「零食食品」和「糖類及甜點」不包括在今次《食物攙雜(金屬雜質含量)規例》的修訂建議中,批評政府的修訂建議出現嚴重遺漏。她認為當局建議將規管擴至145個最高含量的食物/食物組別之外,應同時加入「其他食物」,以包括「零食食品」和「糖類及甜點」等食物,規管其含重金屬的最高含量,以有效保障市民的健康。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此外,當局提出《規例》修訂生效後,新鮮食物及非新鮮食物的寬限期分別有一年及兩年。黃碧雲認為業界有足夠能力尋找其他貨源,及化驗機構可於短期內建立檢測能力以適應新例,因此寬限期可改定為半年及一年時間。

針對放寬精米鎘含量上限的建議,公民黨議員郭家麒質疑政府是否受米商壓力;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就認為,放寬標準會增加市民受鎘影響的機會。

食衛局建議修訂《食物攙雜(金屬雜質含量)規例》,包括建議取代現行「所有固體和液體食物」類別,改為就個別食物和食物組別,訂定最高含量,因此受規管最高含量的項目數目將由現行的19個增至145個,當中90個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,放寬的則有6個,包括蔬菜和小麥中的鎘、魚中的汞等。 當局同時建議,放寬食米的最高鎘含量至每公斤0.2毫克,較現時0.1毫克高一倍。而《規例》涵蓋的金屬將由現時的7種(砷、銻、鎘、鉻、鉛、汞及錫)增至 14 種,即建議加入鋇、硼、銅、錳、鎳、硒及鈾。7種新增金屬的最高含量則按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訂定,但只限於「天然礦泉水」及「瓶裝/包裝飲用水」,不包括其他食物。